在某个诉讼阶段的整个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申请复议、申请复核、申请审查、申请二次鉴定或什么等机会。单说这种申请来说,这是权利。但是就结果而言,确实改变的可能性不高,即大概率是驳回。但驳回也不意味这个相应结果就会作为诉讼的影响因素,这个更偏向于程序方面。
而为什么难以改变,归根结底这就相当于让作出该决定者再一次作出决定,那么再次审查的认真程度、重视程度,往往更低。虽然存在有上一级审查的情况,但是绝大部分还是关乎该法院内部的上下级关系,而法院内部又是整体性很强的情况。
但是即使是这样,有这种机会时,也要该把握的要把握,不能轻易放弃,因为这是你此时此刻就这个环节能够维权成功的最大方式。而诉讼结果,就是被这一个个诉讼里的环节所影响的。而且这些也是你能够去为之扎实努力的地方,该进行的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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