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特蒙德大学

2025-05-08 百科达人 阅读 投稿:本站作者

张超,山东大学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

引言

自17世纪现代新闻业诞生以来,新闻伦理经历了四次“革命”:(1)17世纪新闻业诞生初期的“定期报刊”伦理;(2)18世纪启蒙时期在公共领域发展起来的“报刊第四等级”伦理;(3)19世纪早期的自由报刊伦理;(4)19世纪晚期至20世纪早期的大众商业报刊专业伦理(Ward,2011:3)。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兴媒体科技正给当今新闻业带来诸多“不确定性”(李艳红,陈鹏,2016)。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闻业进入数字新闻(Digital Journalism)时代,新形态的传播正在改变着新闻业及其伦理,新闻生产的基本价值观正受到质疑,新的问题正对新闻业的传统伦理取向形成挑战。如今新闻业正经历第五次伦理革命:混合的、全球媒介的伦理(Ward,2011:3)。透明性(Transparency)的兴起是这次伦理转向的重要特征。

透明性长期以来被新闻伦理忽视(Plaisance,2007),21世纪以来透明性在美国媒体话语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Allen,2008)。2009年帕特里克·普拉森斯(Patrick Plaisance)出版的《媒介伦理:负责任实践的关键原则》(Media Ethics: Key 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Practice)将透明性列为首要伦理原则,客观性则不在其中(夏倩芳,王艳,2016)。2013年Poynter Institute公布的新闻业新伦理将“独立”用“透明”取而代之(Stearns,2015)。2014年9月,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将新闻伦理中的“诚实可信”(Be Accountable)扩展为“诚实可信与透明”(Be Accountable and Transparent):新闻工作者应当向公众说明自身所面临并做出的道德选择,鼓励公众参与讨论新闻报道的实践标准,迅速回应有关报道准确性和客观性的质疑,承认新闻报道中的错误、及时修正,并向公众指明修改之处(夏倩芳,王艳,2016;SPJ,2014)。美国国家公共电台(NPR)和英国广播公司(BBC)等媒体已将透明性写入本媒体的伦理规范中。甚至有观点认为,20世纪居于中心地位的客观性将被21世纪新的范式取代,透明性将成为一个新的职业规范和叙事策略(Karlsson,2010)。

何为新闻透明性?新闻透明性为何兴起?学界、业界针对新闻透明性的争议有哪些?新闻报道多大在程度上透明的界限在哪里?考量的依据有哪些?鉴于相关研究在国内外相关研究中或探讨不深,或还未涉足,本文就以上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新闻透明性的内涵

透明性是一个机构通过允许其内部活动或表现被外部行动者监督的一种信息的主动披露行为(Grimmelikhuijsen,2010)。在新闻生产领域,透明性被视为新闻业内部和外部人士对新闻流程进行监督、检查、批评,甚至介入的各种方式(Deuze,2005)。透明性的本质是将新闻生产的“后台”行为及其决策意图置于“前台”,打破新闻生产中编辑部与受众间无形的“墙”,将新闻生产行为由以往的“主动不可见”变得“主动可见”。

透明性需要记者在受众面前“展示”哪些内容?Gynnild(2014)认为透明性包括三部分:(1)责任(Accountability),数据和方法对受众易得或可见。(2)互动(Interactivity),给受众积极参与新闻生产的机会。如开辟开放空间让受众评论,邀请受众提供新闻素材。(3)背景开放(Background Openness),记者提供自己的个人背景信息,增加新闻报道的可信度。

Karlsson(2010)认为透明性由披露透明(Disclosure Transparency)和参与透明(Participatory Transparency)组成。披露透明是新闻生产者解释并公开新闻选择和生产方式;参与透明是受众被邀请参与新闻生产流程的不同阶段。

Groenhart和Bardoel(2012)将透明分为三个部分:产品透明(Production Transparency)、行动者透明(Actor Transparency)和对话透明(Dialogue Transparency)。产品透明是指有关生产过程本身的透明;行动者透明是指记者自身信息的透明;对话透明是指记者与公众互动的透明。

美国国家公共电台认为,透明性是一种允许公众评价记者工作的工具,记者需要告知公众记者是如何发现和核实事实的,并尽可能将决策过程清晰地告诉公众,尤其在面对艰难抉择的情况下。此外,记者还要告诉公众任何可能影响报道的“社会关系”,如合作者或资助者(NPR,2016)。

在新闻实践中,Ward(2015)总结了在线新闻(Online Journalism)需要透明的具体内容:(1)设置“关于”页面,包括网站介绍、更正、道歉的内容,并保留更新记录;(2)解释对编辑部争议决定的运作;(3)设置伦理规范、编委会和公众质疑新闻报道途径的链接;(4)在报道顶端或下端加编者注,解释记者与消息源的关系;(5)链接背景知识、专家和其他记者对相同报道的处理;(6)链接文档、原始采访笔记、无剪辑的采访磁带和整个新闻发布会的视频;(7)有关外部合作者的采编政策、公众提供的图像或文本;(8)编辑、记者或调查员的在线论坛;(9)将读者的评论、质疑与报道一同刊发;(10)对于遵循标准的内部评价的定期发布;(11)公布所有制和发行量的情况。

美国圣克拉拉大学马克库拉应用伦理学中心(Santa Clara University’s Markkula Center for AppliedEthics)运行的“信任项目”(The Trust Project)致力于推广新闻透明性。在该项目中,75家媒体人士共同制定了“信任指标器”(Trust Indicators),列出了记者应当公开的八个指标(见表1)。目前已经有谷歌、《经济学人》《华盛顿邮报》等媒体采用。

通过梳理当前学界、业界对透明性的理解可以看出,透明性需要透明的事项本质上是关于新闻生产的“后台”信息,即关于新闻生产的元信息(meta-information)(Groenhart & Bardoel,2012)。这些元信息可分为三个维度:传者维度、内容维度和反馈维度。

在传者维度,透明性涉及媒体和记者:媒体应公开自身的基本情况(如所有制、使命);记者应公开自己的基本信息(如专长、联系方式),解释与新闻报道中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在内容维度,透明性需要记者公开(有时需进一步解释)采访过程、方法、消息源、原始材料等信息,对错误信息及时更正。

在反馈维度,提供对话空间(如栏目、网页、版面)公开与受众进行互动、邀请受众参与新闻生产,并将这一过程呈现。

透明性意在强调记者的转译角色(mediating character),提醒受众在现实和媒介表征之现实(representation of reality)间有记者的存在(Rupar,2006)。记者承认新闻生产系统不是完美的,知识是不断演化的。如果受众不信任新闻报道,可以自己去判断(Rosen,2017)。这与以往记者宣称自己是客观、中立的“中介”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记者承认自己是在“折射”现实,而非镜像地“反映”现实。

新闻透明性提出的原因

传统新闻业是一个不透明的行业(Plaisance,2000),为何透明性在美国新闻业中的伦理地位最为凸显(Allen,2008)?从宏观的社会背景来看,“当今民主的基础是人们对企业和政治精英缺乏信任,对民主的幻灭感促成了人们对透明的痴迷”(克拉斯特夫,2013/2013)。从政府到商业,再到新闻业、计算科学,透明性成为当今社会重要的价值观(Schudson,2015)。起源于开源运动的透明运动(Transparency Movement)让透明价值观在西方社会深入人心,成为一种“新政治宗教”(克拉斯特夫,2013/2013)。具体到美国来看,新闻业的信任危机、客观性的式微和数字技术条件下传受关系的改变是透明性提出的主要动因。

(一)美国新闻业的信任危机

“无力验证”是信任关系产生的起点。在传统媒体时代,大众传媒的职责是向公众传递对其生存至关重要,但个体无力验证的信息。对于尽在掌握的信息,人们只需证实,无需信任。只有无力验证的信息,才需要信任这种主观性的判断机制(魏然,周树华,罗文辉,2016:184-185)。技术的发展让公众“有能力验证”。新媒体时代,以专业媒体为中心搭建起来的新闻生产在内容、渠道、信源等方面的垄断已经被非专业新闻生产主体打破,新闻生产呈现“去中心化”的特征。新闻报道的不实、偏见,在公众的“有能力验证”之下昭然若揭。美国公众特有的基本假设之一是民主制度之所以繁荣兴旺,某种程度上归结于新闻媒介传播的信息(阿特休尔,1984/1989:20)。

2016年盖洛普美国媒体信任度调查显示,仅有32%的受访者认为美国的新闻媒体有能力做出“全面、准确和公平”的报道,为1972年有该调查以来的历史最低,“美国人对媒体的信任度正随着时间而降低”(郑昊宁,2016)。路透新闻研究所(Reuters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Journalism)发布的《数字新闻报告2016》(Digital News Report 2016)显示,美国公众信任本国媒体的比例为30%,信任记者的比例为27%(Newman,Fletcher,Levy & Nielsen,2016)。公众对新闻业失去信任,正在蚕食美国新闻业的合法性。

美国报纸编辑协会早在1997年至1999年的“报纸公信力调查”(ASNE Credibility Survey)中就建议报纸应该通过更好地向公众解释新闻价值标准和决策过程、让其参与有关新闻业的对话来慢慢重建公信力(Smith,2005)。

多特蒙德大学克劳斯·迈耶(Klaus Meier)认为,透明性关乎新闻业的存亡,因为新闻业正在面临信任危机和数字时代的角色转变(Moore,2009)。透明性是衡量媒体在提供信息时所具有的自信程度的最佳标准,是媒体建立公信力的途径(科瓦奇,罗森斯蒂尔,2010/2014b:190),承认自己有所不知会让你更加权威,而不是相反(科瓦奇,罗森斯蒂尔,2007/2014a:121)。透明性与其说是对抗秘密,倒不如说是对抗欺骗和谎言(克拉斯特夫,2013/2013)。透明性对新闻业的意义还在于“提供一个显示专业新闻内容比非专业新闻内容优质的机会”(Michael,2011),在数字世界(Digital World)将新闻和其他网络内容区分(Moore,2009)。

(二)新闻客观性的式微

客观性是新闻业确立自身边界、实现自身合法性最重要的基石之一,被称之为“不死之神”(a god that won't die)(哈克特,赵月枝,1998/2010:54)。客观性能较好地解决媒体与政府、公众之间的关系问题(陈力丹,王亦高,2006)。作为“策略仪式”(Strategic Ritual)的客观性,记者可以确立所陈述事实的真假值,使自己免于编辑的责难和因诽谤吃官司的危险,还可以使记者不必为报道中暗含的价值观或后果负责任(哈克特,赵月枝,1998/2010:21)。20世纪客观性一直在西方新闻伦理中居于核心地位(Karlsson,2010)。

从20世纪中叶开始,后现代主义思潮质疑真相和客观性的理想(Ward,2011:132)。人们对新闻客观性的争议主要围绕“现实的新闻并不客观”“新闻不可能客观”“新闻没必要客观”等问题展开(谢静,2009:87)。

当前人们对客观性的抱怨有三种:一是客观性是一个“神话”(myth),客观性对于新闻业而言是个要求过高的理想;二是客观性即便有实现的可能,也是不受欢迎的,它强制作者用严格的写作形式,鼓励对事实的肤浅报道,不提供读者分析和解释,忽视了新闻界的其他功能,如评论、动员和“看门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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